跨太平洋贸易协议对病人获得价格可负的药物构成威胁

 
马来西亚于本月分别举办艾滋病会议和《跨太平洋贸易协议》(下称《协议》)谈判,据报道该国承诺会反对影响人们获得药物的贸易《协议》;其它国家应该跟随,而马来西亚亦应遵守承诺
 
吉隆坡,2013年7月3日──马来西亚艾滋病理事会(Malaysian AIDS Council, MAC)、第三世界网络(Third World Network, TWN)、Positive Malaysian Treatment Access & Advocacy Group(MTAAG+)及国际医疗人道救援组织无国界医生,今天在国际艾滋病协会大会上强调,参与跨太平洋贸易协议(TPP)的谈判国应跟随马来西亚的做法,拒绝协议中具伤害性的知识产权条款,确保病人在未来能继续获得可负担的药物。
 
MTAAG+总监罗杰和(Edward LOW)说,“马来西亚透过主办这个国际艾滋病会议,展示其对全球卫生的承诺。而在两星期内,马来西亚将主办下一轮《协议》谈判,马来西亚应实践承诺,进一步重申其立场,不会接受贸易协议里阻碍人们获得药物的有害条款,包括艾滋病药物。”他续说,“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部长穆罕默德(Mustapha MOHAMED)近日指出,假如《跨太平洋贸易协议》令药价上升,马来西亚将不会签署该协定。这是令人非常鼓励的说法,我们计划要求他遵守承诺。”
 
随着各国代表出席吉隆坡举行的国际艾滋病协会大会,警号正在响起,修正这份有缺陷的《协议》的时间已经无多。现时,《协议》包括了一连串来自美国的建议,假如获得同意,将会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人获得价格低廉的仿制药物。美国在推动各国接受知识产权条款上尤其强硬,这些条款将延长对昂贵药物的垄断保护,从而延迟可负担仿制药在发展中国家出现。
 
无国界医生“病者有其药”项目的孟甘妮(Leena MENGHANEY)说,“正在参与《协议》谈判的国家,其由公帑资助的治疗项目中,大部分供对第一线药物产生耐药性的病人使用的艾滋病药物,都已经定价太高。随着愈来愈多人需要新的抗艾滋病毒药物,我们可以预期新一轮的潜在危机,就是人们将难以获得他们赖以续命的治疗。假如谈判国最后签订的《协议》会令人们更难以获得价格可负担的艾滋病药物的话,这些国家应对艾滋病的工作将面临严重威胁。”
 
美国所推动的一些协议条款将便于“常青”手法的出现──即是药厂透过各种手法,使它们的药物专利垄断延长超过起初的20年专利保护期,因而妨碍了其它价格可负担的药物的出现。例如有些药厂就同一种药物获取多个二次专利,以确保即使药物的原有专利保护期过去,产品仍然在大量专利下继续保持垄断,防止采购价格更可负担的仿制药版本。《协议》签订国将要修订其国内的专利法,以遵守协议最终版本当中的规定。若目前美国所推动的《协议》草拟方案获各国签署同意,各国将更难限制“常青”手法的滥用。
 
印度是其中一个国家,透过该国专利法中的第3(d)条,对常青手法进行限制。这条例不鼓励各个药厂在一些现存的药物上,透过增加一些显著变化,来申请另一个长达20年的专利期。印度高等法院今年4月对瑞士药厂诺华与政府长达7年的诉讼作出裁决时,便再次确认了印度法律对维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性。
 
但是,若《协议》的条款落实,像第3(d)条一样的条例将在各国签订国内被禁止,使药厂更容易扩展他们在市场的垄断,并使价格可负担的仿制药版本更迟出现。
 
马来西亚艾滋病理事会的拉赫曼(Fifa RAHMAN)说,“若马来西亚、越南等国家签订了这条妨碍仿制药出现的协议,那些已经试尽其它治疗方法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将会再度面临死亡。”她续说:“马来西亚购买抗艾滋病毒药物所缴付的价格,是各国发展中国家中最高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贸易协议》只会使这种情况继续雪上加霜。”
 
*《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贸易协议》谈判国包括美国、澳洲、新西兰、智利、秘鲁、文莱、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加拿大和墨西哥。日本亦将即参与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