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無國籍?

根據國際法,羅興亞人被視為「無國籍」,但這代表甚麼意思?

無國界醫生人道事務統籌巴克(Gina Bark)解釋了無國籍的概念及其對個人的意義。

無國籍人士是指不被任何國家的法律承認為公民的人 。他們不屬於任何國家,不被視為任何國家的國民,沒有任何法律保障,以及基本權利被剝奪。他們也無權享有與公民身分相關的任何權利,這包括幾乎所有的基本和日常活動、教育、醫療、就業、住屋,甚至婚姻、行動自由和政治參與。

試想想你的日常生活,這些其實都是我們每天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亦是生活基本。想像一下,你無法送孩子上學、不能開立銀行帳戶、無權求職 和工作、不能尋求醫療護理、無法租賃或擁有房屋。你甚至沒有合法結婚的權利,亦沒有投票權。 

羅興亞人和無國籍狀態 

羅興亞人在許多不同地方生活,但主要集中在孟加拉、緬甸和馬來西亞。對於身在孟加拉的羅興亞人來說,由於他們的無國籍狀態和處境,他們被迫生活在被有刺鐵絲網和刀片圍欄包圍的封閉營地中。警察和軍事檢查站強制執行不讓羅興亞人在營地內外自由走動的政策。他們難以獲得醫療護理、就業和教育的機會。

羅興亞人在馬來西亞等國家缺乏法律地位,意味著他們無法獲得正規教育。他們不能合法工作,所以許多人最終只可從事危險、辛苦和骯髒的工作   。而由於他們在緬甸缺乏地位和權利,他們尋求如醫療護理、教育和生計等任何基本服務時,均面臨重重限制。 

缺乏法律地位和無法獲得任何保障意味著無國籍人士,尤其是羅興亞人,他們特別容易遭受剝削和虐待,包括人口販賣、暴力、性暴力、強迫勞動和任意拘留。

試想想你正處於極為脆弱的處境——你應該上學,但你不能;你應該自由地走動和生活,但你不能;你應該能投票,能參加選舉和在議會中發聲, 但你不能。你所有權利都被剝奪。正如一位羅興亞人所說:「我們一無所有,行屍走肉地過日子。世界本應有讓眾人好好生活的空間,而今天我們同樣生而為人卻沒有自己的國家。」正如他們所說,羅興亞人往往感覺不被當人看待。 一位65歲的羅興亞男人說:「我想對世人說,我們和你一樣生而為人。我們懇請全球各國的幫助,讓我們過回人類的生活。我希望得到應有的權利與和平。」 

為何會成為無國籍人士? 

人可以生來就沒有國籍,也可以變成無國籍人士。某些情況下,歧視某些少數族群是原因之一,而羅興亞人就是這種情況。羅興亞人是來自緬甸若開邦的穆斯林少數族群,他們也是世界最大的無國籍人口,全因於1982年緬甸公民法所實施的限制規定。該法例基本上將公民身份與國內民族成員連結起來,而羅興亞人不被視為緬甸民族之一。

緬甸的羅興亞人被剝奪公民身份,因此他們持續在法律上和實際上遭受根深蒂固的歧視。他們被剝奪基本權利,遭受種族隔離,被限制在營地和村莊裏。他們無法獲得充足食物、醫療護理、教育和生計的機會。羅興亞人亦遭受迫害,生活在恐懼的循環中。軍隊暴力對待他們,包括殺害、酷刑、性暴力、財產破壞,很多時候還燒毀他們的村莊,導致整個村都化為灰燼。由於這種暴力和迫害,羅興亞人被迫在若開邦各地流離失所,或越過邊境前往孟加拉。 

無國籍的歷史背景

《世界人權宣言》第15條指出,人人有權享有國籍。另外還有兩項重要條約,分別是1954年《關於無國籍人地位的公約》和1961年《減少無國籍狀態公約》。不幸的是,羅興亞人身處的國家,包括孟加拉、緬甸和馬來西亞,都沒有簽署這些條約。 

羅興亞人佔現今世界上最大的無國籍人口,其他無國籍人士則身處布基納法索、馬里、迦納、泰國、伊拉克、科威特等國家,而整個歐洲也存在着一些無國籍人士。

羅興亞人認為自己無國籍嗎? 

雖然我不能代表整體羅興亞人發言,但羅興亞人當然認為自己被剝奪了在家鄉緬甸的公民身份,而他們對家鄉有根深蒂固的聯繫和歸屬感。

無國籍已成為一個法律術語,但稱羅興亞人為無國籍人士卻會合理化緬甸政府的所作所為。因此,就法律而言,羅興亞人是無國籍的,但實際上他們擁有屬於自己的家園,而他們幾代人都在那裏生活。

由於緬甸公民法的歧視政策,羅興亞人被剝奪國籍已有40年。

今年是緬甸軍方對若開邦羅興亞人最新近一次發動暴力行動的5周年,當時迫使超過77萬難民在數個月內逃亡到孟加拉的科克斯巴扎爾(Cox's Bazar),而現時生活在孟加拉難民營、若開邦和緬甸境內其他地區的羅興亞人仍然面對嚴峻情況。

儘管人們對羅興亞人困境的認識在過去5年有所提高,但他們仍然流離失所、遭受迫害,且極易被剝削,基本上他們得不到任何保障,也無處可去。

羅興亞人需要一個長期解決方案和永久定居計劃,讓他們能夠像普通人一樣擁有基本權利。 
 

地點
孟加拉
議題
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