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必須修正跨太平洋貿易協定的缺陷 解決藥物的可及性

 
藥物可及性問題被擱置一年多後終於重返談判議事日程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貿易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 TPP)將於明日在秘魯首都利馬(Lima)重啟談判。國際醫療人道救援組織無國界醫生今日表示,各談判國必須優先修正《協定》中存在的嚴重缺陷,否則將限制數百萬發展中國家的人獲得廉價仿製藥。
 
無國界醫生「病者有其藥」運動駐美國經理聖胡安(Judit Rius SANJUAN)說:「對於藥物可及性的大規模討論已經停滯了一年多,參與協商的國家以及包括無國界醫生在內的其他團體,都對擬定條款的毀壞性影響表示了憂慮。利馬的此輪談判將會是一個重要契機,談判國可以刪除TPP中一些有害的條款,以免為時過晚。」
 
TPP是在太平洋沿岸地區11個國家(包括汶萊、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和日本)之間一項影響深遠的貿易協定。談判繼續在秘密進行,但外洩的TPP副本顯示,美國這次與發展中國家所提出的貿易協定,內裡所要求的知識產權保護條款,是迄今為止最苛刻和最具殺傷力的。
 
這些規定將令仿製藥生產商極度難以進入市場,令藥價持續高不可攀,最後嚴重危害到公眾健康。例如,某些擬定條款降低了取得專利的標準,使得藥廠更易獲得二次專利權,延長現有藥品的壟斷;在藥物獲得專利前不允許對理由不充分或無有效改進的專利提出異議;以及封鎖臨床試驗數據,令仿製藥無法進行審批,變相壟斷。
 
如需更多資訊,可瀏覽 msfaccess.org/tpp,參見無國界醫生的2013年《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貿易協定》簡要(備有英文版及西班牙語版)
 
無國界醫生「病者有其藥」運動統籌(亞洲)考索恩(Paul CAWTHORNE)說:「TPP將掣肘國家限制專利權的濫用,削弱了確保及時獲得廉價仿製藥的能力,而這些廉價藥物對於無國界醫生這類提供治療的組織來說非常重要。值得警惕的是,TPP會成為未來全球貿易協定的『黃金標準』,這意味著除非這些條款現在就被廢除,否則今後它們將被複製並強加在更多的發展中國家之上。」
 
國際條例要求政府給予藥物20年的專利保護期,但也給予各國充分的靈活性,來控制專利的品質,以及決定現有藥物在何種情況之下可以再次獲得專利。一些製藥公司已發展出各種手段來延長藥品專利期,手法通常被稱為「長青」。各國政府在平衡商業利益與公眾健康的需求過後,可自行推出保障措施,以避免長青這種情況。
 
例如,為了平衡利益,同時避免「長青」的情況發生,印度專利法的「第三章(第四條)」禁止給予現有藥物二次專利權,除非藥效比原有藥品高出許多。制藥公司諾華曾試圖挑戰這項法律,並一直上訴至印度最高法院,這場官司持續了7年,近日以敗訴告終。一旦各國接受了TPP的現有條款,便將被剝奪採取類似保障的能力。
 
無國界醫生敦促參與TPP談判的各國政府反對那些傷及藥物可及性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