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

先前因為醫療組長休假一周,我暫時接管她的部份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調派救護車。 派救護車。這聽起來很簡單的一件事,卻幾乎牽涉到整個營地所有單位。首先,醫療組必須確認病患狀況是否真的緊急到立刻需要救護車,還是可以等家屬自己想辦法慢慢送來,還是根本就沒有就醫的需要?如果醫療組同意,再來必須向後勤人員確認現在是否有車、有司機可派?最後,司機是不懂醫療的,多半還需要派一個人隨車照顧病人、了解病情。 我們有一個部門叫做「健康推廣」,工作是在附近地區巡迴,對居民提供基本衛生和就醫資訊。這些第一線實際和居民接觸的探訪人員,當然不會是我們這些連丁卡話都不會講的『Kawaja』(外地人),而是招募來的本地員工。探訪人員不是隨車人員的首選,因為工作性質通常也就是那個接到消息,說某某地方有重病患者的人,所以多數時候醫療組派救護車的流程會是:接到探訪人員申請救護車、跟後勤人員確認救護車、回覆該名探訪人員,請他跟救護車一起去接病人。除此之外,也有另一種比較少見的情況是其他醫療機構要求轉病人給我們,但這種情況多半會是對方派車送來,再不然至少也是雙方互派車在中點交接,倒是不常發生叫我們自己派車過去接收病人。 為什麼要這麼麻煩?人家說要救護車,你就派救護車,這不就好了嗎?但是我們只有一輛真正裝備齊全名符其實的「救護車」,要是派它去東邊半小時車程的地方接一個拉肚子的病人,很可能就會害西邊十分鐘車程的地方一個車禍傷者來不及送醫而死亡。因此我們盡量只為真正的緊急病患出動。 開開心心準備要去放假的醫療組長在交接時告訴我,這幾個月以來歸納出的原則:孕婦破水或其他狀況,派,因為這是兩條命。小孩暈倒,派,因為我們有很多營養不良加嚴重瘧疾的小病人。婦女突然暈倒但是沒有任何其他症狀,不派,因為之前有太多婦女跟丈夫吵架之後裝暈倒,害我們白派了很多趟救護車。距離我們單向車程超過一小時,不派,因為有其他公共健康護理中心離病人更近。 原則都有了,不表示執行起來就會很順利。經過長期磨合,健康推廣人員已經多少能掌握什麼資訊重要、什麼資訊不重要,所以他們的申請通常都很容易做決定。但其他人的申請就很難說了。我曾經接到過公共健康護理中心的電話,對方氣急敗壞的說:「我有一個病人,他很痛苦!」,我問:「診斷是什麼?病人血壓心跳都還穩定嗎?)」結果對方只是一直重複「病人很痛苦!」,不管我怎麼詢問都完全沒有解釋病情的打算。那個公共健康護理中心距離我們正好一小時多一點點,我決定不派車。一整天時間 公共健康護理中心來了三次電話,翻來覆去還是在重複「病人很痛苦!」。 結果到了傍晚,那位應該很痛苦的病人自己搭公車抵達本地區,自己走進醫院急診。診斷是槍傷,病人跌倒步槍走火,手掌被子彈射穿後又裹了一層泥巴。這種手掌正中的單一穿透槍傷,其實原本只需要盡早給止痛藥止血清乾淨傷口縫起來就好。要是真有什麼骨頭肌肉韌帶被打斷,你送到我這也是接不起來的。結果公共健康護理中心連泥巴都沒幫他洗掉,直接用一團棉花纏起來就叫他來找我們。七八個小時過去,泥巴加血塊加棉花纖維把整隻手黏成一坨大疙瘩,本來應該是無菌的槍傷早就變成感染溫床。 除了上述情形,最近開始出現的狀況是有本地員工直接找我開口:「我太太人在鄰村,懷孕三個月身體不舒服,可以派救護車嗎?」、「我姊姊在家裡頭痛,可以派救護車嗎?啊,頭痛不需要派救護車?我剛剛是說癲癇發作,一定是你聽錯了。」諸如此類。當場拒絕有人情壓力,答應了又於規定不合,每次我總要仔細追問細節假裝慎重考慮,三五分鐘之後才滿臉歉意的表示,這真的不符合該派救護車的條件。勸退還沒用,他們隔幾分鐘會再來把病情說得更嚴重一點。一次、兩次還好,次數多起來還真是挺浪費時間的。還好醫療組長終於放完假回來工作,我可以不必再管救護車這檔事。要不然依我的個性,用不了多久需要救護車的人就會是我了。
地點
2011
議題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