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公平獲取疫苗的6項建議

 
全球目前仍動用資源及人手,致力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症大流行,而各國政府和慈善機構已投入數以十億美元研發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全球疫苗免疫聯盟 」(GAVI)1成立了疫苗全球獲取機制(COVAX Facility)2,目的為提前訂購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但大家知道這幾乎是等於將公共資金無條件地轉交予製藥公司嗎?
 
各國領袖都說要把未來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當作 「全球公共產品」,但實際意思是甚麼?我們就此提出以下6項建議,以確保有需要的人能取得疫苗。
 
1)附帶條件
公共資金不應該無條件地轉交予製藥公司。以GAVI與製藥公司阿斯利康 (AstraZeneca) 的協議為例,雙方達成總值7億5000萬美元的預繳協定,阿斯利康收取研發資金後,會確保GAVI取得3億劑疫苗,但是疫苗目前尚未獲准使用。由於GAVI沒有對撥款訂立確實條件或準則。但如果阿斯利康研發失敗,或疫苗產量不達標,那結果會怎樣?
 
如果我們不附帶條件地向製藥公司撥出公共資金,公眾或要為無法面世的疫苗支付數百萬美元,更遑論推動疫苗降價及普及化。
 
2) 按成本定價
各國政府和GAVI必須要求製藥公司承諾以成本價出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我們絕不能讓製藥公司在全球大流行之際謀取暴利。如果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價格高昂,數以百萬計的人命將會受到影響。
當然,要疫苗按成本價發售,就要實行以下的建議:
 
3)提高透明度
製藥公司需承諾以「不賺取盈利」的價格出售疫苗,但除此以外,GAVI及撥款研發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各地政府也必須要求製藥公司公開帳目,詳細交代研發和生產成本。
 
公眾以稅款支付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研發費用,製藥公司理應公開交代如何使用這筆公共資金。
 
4)共同決定
在2020年6月4日,即GAVI召開第三次認捐會議前,我們的「病者有其藥」 項目發佈一組圖表,呼籲各國政府和GAVI採納我們的建議,確保日後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能按成本價出售,並讓每個人都能獲得疫苗。
 
我們必須確保發展中國家和民間社會組織能積極參與訂立疫苗全球獲取機制,以及共同決定疫苗的定價和分配。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全球獲取機制有不能輕視的影響力,能左右疫情期間各國的醫療應對能力,因此我們必須就此提出建議,確保能照顧最弱勢人群的需要。
 
5) 公平
全球必須團結一致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我們不能對有能力承擔和較無力承擔疫苗費用的國家施予差別對待。
 
疫苗全球獲取機制建議實施一項兩級機制以分配疫苗,但此機制無法確保全球各國能得到公平對待。我們不能讓民族利益妨礙未來疫苗的供應及分配。疫苗不應是少數人的奢侈品,我們要確保人人都能獲得疫苗。
 
知識產權、科技、技術和資料必須共享,若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研發成功,全球各地就能把握機會,迅速擴大生產和分配規模。
 
6)全球公共產品
多國領袖把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稱為 「全球公共產品」 和 「人民的疫苗」,但目前GAVI和各國政府仍未兌現承諾。按照目前規定,製藥公司可以為尚在研發的疫苗申請專利,以及保留該項專利。但只要疫苗專利權屬於製藥公司,疫苗就是專利疫苗,而非 「人民的疫苗」。
 
製藥公司不應自行決定誰能獲得公共經費資助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全球公共產品應能惠及每一個人。
 
 
1「全球疫苗免疫聯盟」是一個集結公共和私營組織的全球健康合作夥伴,致力「為所有人提供免疫接種」。
2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全球獲取機制(COVAX Facility),是由全球疫苗免疫聯盟(GAVI)、世界衛生組織(WHO)和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oalition for Epidemic Preparedness Innovations,CEPI) 共同領導的新機制,先向製藥公司預支未來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費用,以促進疫苗的研發及生產,再透過協商以訂定疫苗的市場供求、價格及全球分配。但即使機制牽涉龐大資金及多方持份者,GAVI在機制的細節上透露甚少,並且只有少數機構和學者參與擬訂計劃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