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德自願專利授權將使多國愛滋病人受益 唯數十國家不被包括在內

不被包括的國家應準備簽發強制許可以使病者有其藥

吉利德制藥公司(Gilead)今天簽署一項協議,將幾種抗愛滋病藥專利投放到「藥物專利池」中。國際醫療人道救援組織無國界醫生表示,這雖可讓許多病人更容易獲得藥物,但有大量愛滋病病人的數十個國家,卻沒有被協議包括在內。

無國界醫生「病者有其藥」運動政策倡議總監查爾絲(Michelle CHILDS)說:「在確保 發展中國家病人獲得抗愛滋病藥物上,這項專利自願授權協議相比其他大型製藥公司所做的是一種進步;唯對此需謹慎看待,因為吉利德在幾個重要的領域,並未踏出現有狀況。要達成藥物專利池的願景,為所有愛滋病病人提供一個解決辦法,還需採取更多行動。因此,不應以這項許可作為未來協議的模式。」

從好的方面看,這項許可涵蓋了關鍵藥物替諾福韋(Tenofovir),和在研發階段的兩種具潛力的藥物(cobicistat和elvitegravir)以及一種複合製劑。這有助確保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得以同步選用新的治療方案。

這項許可還容許新的固定劑量複合製劑和方便兒童服用的藥物得以發展。關鍵的是這許可開創先河,明確地加入了可用于公共健康的保證條款:允許將藥物出口到那些不包括在協議內的國家,如果其政府選擇以強制許可淩駕專利;並容許生產商在上述任何藥物因法律上認受性受質疑而致吉利德的專利不再有效情況下,可以終止單一藥物的有關協議。此外,這項份協議對外公開,亦設下了透明度的重要先例。

從不足的方面看,協議明顯未能充分滿足公眾健康在愛滋病方面的需要——協議把有關藥物的生產局限於一個國家(印度),限制了能抑壓藥價的競爭;而且限定用以制藥的藥物活性成分,只能來自狹窄的供應範圍。更關鍵的是,中等收入國家的愛滋病病人不被包括在協議之內,這與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首項投放到池中的專利之明言可用於所有發展中國家,形成了鮮明對比。不被包括在協議內的國家,如無法靠自願性措施如專利池來確保人民獲得所需藥物,就需要積極尋求譬如強制許可等非自願的途徑,來提高本國的藥物可及性了。

不被吉利德包括在協議內的國家,部份是十年前無國界醫生首批提供愛滋病治療的國家。

無國界醫生「病者有其藥」運動總幹事馮提多醫生(Tido VON SCHOEN-ANGERER)
說:「我們把許多在拉丁美洲和亞洲的治療項目移交給了當地政府,因為有信心他們能夠為人民提供維持生命所需的治療。如果中等收入國家的人不被包括在這些協議之內,那他們的政府還是有需要實行強制許可,來跨越專利的障礙。」

專利池的原初構思,是讓所有發展中國家的人民都能獲得所需藥物,任何合乎相關標準的藥物生產商,均能運用這些許可來生產和銷售。然而在此項協議裏,卻沒有將具生產能力的泰國和巴西制藥商包括在內。

這項協議,乃建基於吉利德和一些替諾福韋仿製藥的生產商於二零零六年簽署的合約。替諾福韋是改良的愛滋病一線治療的支柱。今次的新協議,將容許印度生產商生產及向某些發展中國家銷售來自吉利德的替諾福韋、恩曲他濱和兩種正在研發階段的新藥;但沒有為這項許可範圍外的國家解決藥物供應問題,例如中國要使用替諾福韋,或馬來西亞、泰國、印尼或菲律賓要使用含elvitegravir的新藥,均仍得面對專利壁壘。

查爾絲說:「正與專利池洽談的公司,應商定能更全面滿足公眾健康需要的許可。我們期待包括強生(Johnson and Johnson)、雅培(Abbott)及默沙東(Merck)等所有的制藥公司,把它們的專利投放入專利池。我們也希望沒能從本次協議受益的國家,將使用包括強制許可等一切方法,讓他們的人民更容易獲得抗愛滋病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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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